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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提高!事关城乡医保等救助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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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6:40:00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9月24日
重庆市民政局消息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简称《通知》)
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通知》显示
从2024年9月1日起
提高重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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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1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保持不变。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97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50元,分别提高到500元、300元、100元。




提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1825元;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1625元。





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来源:重庆发布
发表于 2024-9-25 17:06:4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好事情,现在对民众生活越来越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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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8:04:5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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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5 19:42:38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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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6 06:49:30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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