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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观镇杨某某收到司法确认裁定书时,她十分感激地说,“悬着的心也总算踏实了”。
8月14日,因杨某某弟弟杨某于去年3月因病逝世后留有银行存款5271.49元,杨某某三兄妹就遗产分割发生争议,导致迟迟无法从银行提取存款,只好向大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镇调委会介入调解后查明,死者杨某父母已先于他去世,且杨某无配偶、无子女,杨某某的兄弟姐妹三人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杨某银行存款的权利。为此,镇调委会协调三位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但由于当事人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按照银行要求还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才能取出存款。
今年7月底,镇调委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于调解协议签订当天将尚未进行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及相关材料传入系统,申请南川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此前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8月21日,当事人就收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按调解协议的约定顺利取款。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大观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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