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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新规!这种情况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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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16:48:0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针对公租房存在转租出借等情况,管理部门如何监管查处?

8月15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润表示,公租房转租出借是违法违规行为,除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他说,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转租出借违规行为,实施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同时,重庆公租房体量大,居住人群结构多元,管理服务面临挑战。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绝不能成为个别人牟利的工具。重庆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维护公租房租住秩序:

一是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公租房政策,进一步营造遵规守约承租的良好氛围,持续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二是将完善协同查处机制,加大公租房管理机构和公安、镇街以及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的配合,联合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智能门禁、信息比对等措施,实现多维度、多方式协同监管。

三是将持续通过案例警示、违规失信人员公示、行政处罚等举措,不断加大惩戒力度,震慑违规承租行为。

“ 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租赁经纪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来申请。”李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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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游新闻
发表于 2024-8-16 10:19:0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我看到有人在明码标价的说给你办理公租房,然后你给他几万好处费,这完全是以公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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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20:59:4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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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17:16:26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直接把身份证取缔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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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20:22:40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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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07:28:10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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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08:11:3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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