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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为泄愤,一女子竟在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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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3 15:17:58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发朋友圈可以不受约束吗?

No No No !

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

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案例

6月14日,云南玉溪一女子张某,因琐事与赵某发生激烈争吵后,为泄愤将数条包含赵某个人隐私的信息和照片在朋友圈发布。

因张某微信好友多达4000余人,导致多人通过拨打电话、申请好友、上门询问等方式对赵某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了赵某生活与工作,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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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

售卖假烟、假酒、假化妆品

或随意辱骂他人等行为

都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朋友圈禁止诽谤、辱骂他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24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朋友圈禁止买卖违法违规商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朋友圈禁止造谣、传谣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有行为之一的,处5日—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291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


来源  中国警察网
发表于 2024-7-24 16:10:4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现在很多人在朋友圈什么都敢发!这样做确实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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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4 19:39:29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不要什么东西都可以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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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8 10:07:09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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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8 18:25:07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淮南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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