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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遇检,换座时被查……高速交巡警:严禁酒驾,不要侥幸!】随着气温逐渐上升,聚餐饮酒宵夜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肇事肇祸违法行为易发,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匝道停车引关注,二次酒驾遭查处 地点:G65包茂高速南川收费站 案例详情:驾驶员李某饮酒后驾车从涪陵行驶至南川互通,欲躲避检查,在换其妻子驾驶车辆时,被南川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0mg/100ml。经调查,该男子在2019年7月15日曾因酒驾被查处,本次涉嫌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民警依法对其再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与行政拘留。
案例二:醉酒高速公路停车睡觉,民警及时查获 地点:G65包茂高速公路秀山服务区 案例详情:近日,杨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从龙潭前往秀山,途中欲进入服务区内休息,却在服务区入口匝道处就坚持不住,竟然直接停在路上睡着了。秀山大队民警在开窗询问过程中发现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随即对杨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酒后驾车肇事,“影帝”难逃法网 地点:G75兰海高速缙云立交匝道 案例详情:王某酒后驾驶小车行驶至该路段时,与防撞桶发生碰撞。其试图离开现场时,被民警及时控制。面对询问,该男子声称自己不清楚现场情况,甚至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在此。在交流过程中,民警察觉到男子身上散发出的浓烈酒气。随后对男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4mg/100ml。 处罚结果:该男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事故一事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饮酒后驾驶货车,交巡警严厉查处 地点:G69银百高速公路涪陵服务区 案例详情:驾驶员曾某出车前饮用了几瓶啤酒,便心存侥幸驾驶货车由长寿前往广州,当行驶至涪陵服务区被民警当场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涪陵大队民警针对曾某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来源:重庆高速12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