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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起! 南川这个人竟然敢未经批准 擅自占用土地4千多平方米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违法个人:骆**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川区东城街道龙岩河居委3组集体土地4268平方米修建建(构)筑物。 处罚结果:1、没收骆**在南川区东城街道龙岩河居委3组非法占用42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处以罚款85360元人民币。
违法个人:杨**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在南川区西城街道新桥居委3组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 处罚结果: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4760元。3、处以罚款1476元人民币。 来源:南川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