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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参保人员: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78号)、《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中心发〔2023〕15号)相关文件规定,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医保经办部门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南川区第一批开通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
来源:南川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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