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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调查并提请重庆市南川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认定丁明华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其主要事迹附后。
丁明华同志见义勇为主要事迹
丁明华,男,1970年7月21日出生,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1组141居民。 主要事迹:入冬后的河水变得格外冰凉,53岁的丁明华却未曾考虑过,一头扎进那冰冷的河水。11月12日,和往常一样骑车回家的丁明华,突然听见有人在说前面有个车出事了。丁明华急忙跑到河边,看见一个白色小车底朝天翻在河里,其中有一名男性在河里喊“救命”。丁明华毫不犹豫地跳入河里进行施救。室外温度很低,河水更是冰冷刺骨。他努力朝着车子的方向游去,来到车子后排,先从车里救出一名男子,车子里还有人在呼救,然后又下水从车里救出一名女子。接到群众报警的民警及120急救人员也到达了现场。最后,那名男子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女子抢救后无大碍。事后,每当谈起这次跳入河中救人的事迹,丁明华说:“发现有人落水,谁看到都会去救,那是活生生的人,这是我当时的本能反应,只可惜男的没能救活。如果以后我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救人。”
你认识他吗
来源:平安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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