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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将调整车辆购置税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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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16:03:51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全文: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 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三、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表于 2023-12-11 19:55:0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谢谢楼主分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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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20:31:1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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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21:16:31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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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22:02:1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
还新能源,电池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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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2 07:06:11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支持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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