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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南川交巡警大力开展“失驾”人员集中整治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现曝光部分案例 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16日9时19分,水江公巡队民警在水江镇老街老车站路段开展冬季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渝GY15**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头盔,遂拦截检查。经核实,驾驶人魏某驾驶证逾期未年审处于注销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魏某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023年10月30日23时35分许,韦某驾驶渝BT02**小型轿车行驶至书院路与东风路路口左转的过程中,与胡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韦某报警称怀疑对方酒驾,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胡某承认驾车前喝了酒。经血检,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1.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本次事故韦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胡某直行车辆进入路口时未减速观察,负次要责任。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侦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还发现胡某驾驶证因逾期未年审处于注销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胡某驾驶证被注销后仍然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年之内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大家行车注意安全,同时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平安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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