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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网信专业职称申报通道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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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8 15:36:4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专技人才们
           重庆网信专业职称申报通道已
                              开启
                      这也是网信专业职称
         作为新增职称专业开展首次认定
                           共设置:
              网络空间安全、网络信息技术
              网络生态治理、网络信息传播
                            4个方向
                    实现网信领域全覆盖
                         赶快来申报吧
中共重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技术网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的通知
渝委网办〔2023〕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网信办、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重庆市工程技术网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及首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下简称“网信”)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二等奖以上1项;或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2)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1篇。
     ( 3)参与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任务)。
     ( 4)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获软件著作权3项。
       (5)参与法律法规或标准、发展规划等制(修)订1项;或参与(排名前3)编制行业(地方)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1项。
      (6)参与撰写的学术报告、研究报告、舆情报告、技术报告、资政报告等,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采纳应用。
      (7)创作(排名前3)的作品参与2次省(部)级以上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或网络评论引导工作。
      (8)参与(排名前3)完成2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以上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 9)参与(排名前3)完成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开发、组织实施(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或依托国产软硬件环境参与(排名前3)研发的产品得到推广应用。
    (10)参与(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以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工作。
     (11)参与(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以上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规上企业)网络舆情或企业声誉管理项目,得到企业认可。
     (12)参与(排名前3)完成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网络辟谣等专项工作。
     (13)参与(排名前3)推广应用的网信专业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评审组织:
申报人2023年11月28日0:00至12月1日24:00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url])职称申报页面缴纳评审费(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评审及相关事宜
1.评委会评审
      重庆市工程技术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将按《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终止
     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评审终止。
3.评审结果核准
      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情况报告》。评审结果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市委网信办人事处调查核实。
      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报市职改办确认发文。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查无实据的,由市委网信办人事处印发评审结果通知。
      职称资格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呈报单位将职称确认通知转发申报单位,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电子签章,签章不齐栏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4.职称证书办理
       按照市职改办要求,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url])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5.复查
      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
       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
        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四、纪律要求:
      申报评审职称相关纪律,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凭据。
(三)申报人专业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的计算时间截至申报当月,对年对月计算。
(四)根据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职称系统将通过数据协同共享方式,自动比对学历、学位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六)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另外以答辩费、培训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名目,扩大或提高收费范围和标准。
(七)材料要求及申报条件概念解释
1.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需上传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申报条件中的名词、概念解释,参见《重庆市工程技术网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3〕20号)附则。
评委会联系方式:市委网信办人事处路老师,63151341;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61233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青竹东路6号。
来源于南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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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9 13:54:28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这确实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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