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27日,《条例》集中宣贯系列活动启动。本次活动由市经济信息委主办,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形式举办,在渝中区解放碑设主会场,全市20多个区县设置分会场,同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在主会场启动仪式上,市人大法制工委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对2023年最受欢迎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示范平台、服务机构、服务产品进行了表彰;中小企业代表作了发言,并发布了助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倡议。 新修订的《条例》,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九章,分别为总则、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附则。 《条例》坚持守正创新,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本次《条例》修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条例》中进行了细化落地;立足我市工作实际,对全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经验做法在 《 条例》中进行夯实固化。 《条例》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条例》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引领,设置了“创新支持”专章,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发展生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提升研发创新水平为促进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条例》就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合作,新产品推广等作出了规定,提出“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组织本市中小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项目交流合作”等。 提升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我市着力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重大改革,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602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35家,“小巨人”企业286家,全市优质市场主体矩阵加快夯实。 《 条例》巩固了全市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就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等做出了规定。 提升智能化水平我市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面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条例》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引导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系统优化全市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条例》以问题为导向,旨在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全面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生态。 解决融资问题 《条例》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作为重点内容,制定了银企对接、信贷风险分担、直接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担保等条款,提出“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扩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规模和首贷户覆盖面”规定。 解决市场难问题 为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条例》设置“市场开拓”专章,制定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国际市场拓展等条款,提出“组织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项目、技术、供需等方面的交流活动,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大型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或者采购系统”的规定。 解决权益保护问题 针对中小企业债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条例》设置了“权益保护”专章,制定了债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投诉维权等条款,提出“中小企业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条例》坚持机制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条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条例》着重强化了体制机制建设。 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围绕《条例》集中宣贯工作,组织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通过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研讨会、发放宣传册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工作,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条例》举措落地落实,成为指导工作、助力中小企业成长的制度保障。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