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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自查自评基础上,组织督导评估组对10所中小学办学质量开展实地核查评估,根据教育部《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启动1所幼儿园开展办园质量评估试点。现将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予以公示。
一、优秀学校
隆化五小、隆化六小、隆化七小、隆化三小、南川一中、书院中学,示范幼儿园。
二、合格学校
三泉镇中心校、南平镇中心校、鸣玉小学、北固中学。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3月7日。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罗元德;联系电话:023-8111078;邮箱:ncdds@163.com。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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