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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打破地域限制 “家庭共济”模式再升级
目前已在河北、江苏、安徽 山东河南、湖北、重庆 四川、甘肃部分地区 正式试点运行! 其他省份和地区将会陆续开通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给家人使用;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此前医保个人账户只实现了省内共济,如果您和家人不在同一个省份参保,是无法实现共济的,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当前您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有富余资金,而您的家人身在外省,只要他/她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使用。
三、目前首批开通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的地区(统筹区)有哪些?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省本级)
江苏省(苏州市)
安徽省(淮南市)
山东省(德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信阳市)
湖北省(襄阳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潜江市)
重庆市(云阳县)
四川省(省本级、成都市、广安市)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共31个地区(统筹区)已开通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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