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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布一提示南川区公安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赋码及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全链条管理,有效防范低速电动车事故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将开展低速电动车赋码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赋码车辆低速电动车。指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电动三、四轮机动车。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请至南川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号牌。
二、赋码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赋码地点 (一)低速电动三、四轮机动车请至南川车管所受理赋码。 (二)低速电动四轮机动车请至南川辖区各公巡队及各派出所受理赋码。
四、赋码受理流程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车辆合格证,车辆实车到场查验,工作人员按要求拍摄、上传车辆照片并录入所有人信息,发放低速车信息码并粘在指定位置。 已赋码低速电动车在3年过渡期内可临时上道路通行,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过渡期内低速电动车“要赋码、有驾证、不载人、不营运”。南川交巡警将对相关违法行为加强查处,请广大低速电动车主尽快就近参与车辆赋码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24年9月25日
来源: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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