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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南川区三泉镇三泉村十组,村民的土地被承包人租用三十年,分别有(白果林山庄,正源酒店,每亩只给了500元,1994年被租用至现在己有三十年了,村民要收回土地,由村委拜托承租方当面见合同,结果己转成了国有土地,想问你们相关负责人,怎样会变成国有的,村民又没按手印,签字,难道说当官的说了就算吗?村民的要求,既然转成国有为什么不给人些买保险,不给村民补偿,难道每亩500元就卖给你了吗?二块地是百多亩,没给村民买保险,几十个保险名额去哪里了,清求上级严查,给村民一个说法,难道500一亩就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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