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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发告知!南川文某某,你的资金将被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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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办理文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文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户名:王*超,开户行:齐鲁银行聊城莘县支行),南川区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文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南川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

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24年5月21日

来源:平安南川

发表于 2024-5-22 10:26:3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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