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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3日,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为什么对《办法》进行修订?
唐英瑜介绍,《办法》自2016年1月施行以来,对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8年来,电梯事故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2起事故1死1伤降到2023年零事故零伤亡。 但同时,全市电梯数量快速增长,8年来新增电梯近16万台,2023年底达26.9万台,年均增长速度10%,监管压力不断增大。全市电梯还面临“一老一新”的考验,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8.4万台,电梯设备本体质量有所下降;近年来快速增加的加装电梯出现无人管理等新问题,原有监管措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须予以修订,以满足群众安全乘梯需求。
《办法》有哪些内容?
明确电梯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一是厘清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二是明确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强调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管理。
加强电梯本体及附属设施质量安全管理。一是明确电梯选型配置和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建设要求,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二是细化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三是明确电梯部件及附属设施的质保期限为5年。
规范电梯安全使用。一是明确电梯使用登记程序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方式。二是强调电梯使用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三是加强电梯维护保养管理。四是对电梯事故救援、安全评估、乘梯规范等作出规定。
完善电梯检验检测制度。一是细化电梯检验、检测具体工作要求。二是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程序。三是建立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加强电梯监督管理。一是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二是明确新安装的载人电梯应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等智慧电梯功能,实现万梯互联。三是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电梯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规定各部门应加强联合监测、联合检查、联合处置、联合信用监管等。四是对应急事故处理、救援联动等作出规定。
此次新规很重要的一个点就是"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等进电梯" 《办法》还针对文明乘梯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得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不得拆除、破坏电梯使用登记标志、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呼救系统、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损毁电梯专用操作按钮;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不得倚靠电梯门,在电梯内打闹、蹦跳或者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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