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口子分居期间发生矛盾,爸爸想看看儿子,妈妈却不同意。于是,这位爸爸直接告到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定?探望儿子的申请能得到支持吗?
据九龙坡法院的法官刘娜介绍,何先生与黄女士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来,两人因矛盾开始分居,还曾因为争夺子女发生抓扯,闹到了派出所。从出警后的第二天开始,何先生便无法看到儿子。
无奈之下,他向九龙坡区法院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要求被申请人黄女士停止阻碍其探视的行为。在法庭上,黄女士说了不让何先生见儿子的理由。法官明确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人只有存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中止其探望权,但是本案不符合这样的法定情形,黄女士侵害了何先生的合法权利。
在这起纠纷中,黄女士有侵害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其侵害事实成立并持续存在,具有一定时间紧迫性。因此,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于探望权的人格权侵害禁令,支持何先生探望儿子的申请。
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