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川应急管理局 发布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涉及南川一高空坠落事故案件 具体情况如下
违法企业名称:重庆嘉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6日,由重庆嘉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35kV水江-楠竹山(水楠)管网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你公司35kV水江-楠竹山(水楠)管网工程项目部及项目经理未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落实停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熊昌建等7名工人在未开具作业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在停工期间进行引流线安装作业及熊昌建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你公司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没有造成社会不良社会影响。 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7.8万
违法企业名称:重庆超群致远实业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7月3日,在你分公司实施的金佛山西坡至北坡旅游环线公路爆破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你分公司未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未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K4+400段为欠稳定边坡、现场领导人及技术负责人未到岗等事故隐患,承担本次事故的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后,重庆超群致远实业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没有造成社会不良社会影响。 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2.9万
违法企业名称:重庆大生劳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8日,由重庆大生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白云山隧道(左洞)ZK84-020处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公司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0多万
违法企业名称: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矿山存在+1065m、1055m、+1045m三个平台同时作业,未严格按照执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未严格按设计留设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行政处罚:罚款3万
来源:南川网、重庆市南川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