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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明确了!12月1日起施行!事关你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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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6 23:41:0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社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保障
无论是职工还是居民
我们缴纳的社保都能在关键时刻
发挥重要作用

2023年12月1日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施行
具体有哪些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
快来了解下吧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于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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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

*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规范办理时限
优化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


减少办事环节
《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

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

*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升办事体验
《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

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这下大家之后的社保业务办理就方便很多啦!
所以大家今年的社保都买了吗?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发表于 2023-11-17 13:43:57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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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21:00:3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群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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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7 22:29:0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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