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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关于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涵洞改造工程 洪水影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桥梁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编制单位向我局报送了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依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项目概况 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金禾村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主要为幸福桥和三重堂桥两座桥梁改扩建(仅增加桥梁宽度),及重做台帽。幸福桥由原桥梁宽3.3m扩至7.5m;三重堂桥由原桥梁宽2.3m扩至5.5m。
同意《报告》(报批稿)中推荐的涉河方案 《报告》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幸福桥改扩建后桥梁长4.2m,宽7.5m(其中两侧防撞护栏2*0.5m,过车道6.5m),单跨,跨径3.3m,桥面高程为736.17m~736.21m,板厚0.55m;三重堂桥改扩建后桥梁长4.2m,宽5.5m(其中两侧防撞护栏2*0.5m,过车道4.5m),单跨,跨径2.7m,桥面高程为736.98m~737.05m,板厚0.55m。桥梁均为现浇板,利用原有桥梁台身(堤防),重做台帽。
有关要求 (一)该涉河项目应安排在非汛期(10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在河道内乱堆乱放建筑弃渣及行洪障碍物。 (二)你村委会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村委会在改造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许可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局 2023年9月11日
来源:南川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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