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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渝人社发〔2019〕16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就业创业服务协管公益性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市南川区户口; 离校2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 2.报名地点: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简历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查。 (三)面试 1.由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得分最高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2.面试报到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到地点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本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来源: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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