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方竹论坛

  • 网站客服:023-71423345
  • 合作热线:023-71429345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225|回复: 3

重庆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如何提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9 16:23:57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对于要买房的小伙伴来说
公积金就显得尤其重要
当然也有不少小伙伴就会有疑问
那不需要买房
缴纳的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

      如果是进行销户提取
就对提取额度没有限制
可以全额提取
20240419161956front1_0_414107_FvK--zjQDINIOv2SVgO87wZnoHFS.jpg
      销户性提取条件


1.退休的(人社部门联网协查已退休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6.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提取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退休证》,未取得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5.继承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以下条件办理:
提取资金划入死亡职工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告知承诺书》、继承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资金直接划入继承人银行账户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载明的继承人均须到场确认,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则上述文件应明确是否为唯一继承人),若不能提供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的,也可所有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到相应分中心、办事处确认并书面承诺后,办理提取手续,继承人应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资金划入死亡职工单位账户的:须死亡职工所在单位能够确认继承关系,由单位代为办理提取,须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件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6.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需提供外地户口证明。
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0240419162227front1_0_414107_Foi_lTektbGXDEk6BBT8Op5S4M_T.jpg
                          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办理销户提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为封存状态;未办理封存手续的,由单位经办人到分中心(主城区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2.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办理个人账户集中封存手续。
3.单位统一办理的,非销户提取与销户提取应分别申请。




                  以上图文均来自于重庆本地宝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4-4-20 19:23:0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淮南
谢谢分享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0 19:53:0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自贡
谢谢楼主分享告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0 20:24:2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