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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条例》(下称《条例》),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版条例究竟有哪些新变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时表示,《条例》修订聚焦重庆火灾防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
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以下几点:
电动车停放堵塞应急通道将面临罚款
针对居民车辆停放阻塞应急通道等乱象,《条例》中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着眼电气消防安全,《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鼓励和支持在住宅小区、露天停车场等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存放的场所和充电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将被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草案》明确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罚则。未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维护管理并保持完好有效;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均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学校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将被问责
来源: 第1眼新闻综合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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