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服务指南(2023年)
一、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自救能力,救助对象分为四类: 1.A类:特困人员、孤儿; 2.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4.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 二、结合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我区临时救助标准分别为: 1.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重特大(灾)伤害救助最高不超过3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救助; 3.就学困难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申请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成员关系清楚;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状况清楚;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情况清楚;家庭房产、车辆、经营项目等财产情况清楚;家庭遭遇的困难清楚,申请书中提及的事项原则上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属非本地户籍人员应提交居住证或实际居住或未持有当地居住证、但在当地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个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以及非义务教育等支出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2023年)
一、办理条件 持有南川区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23年9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3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实行差额救助。 三、申请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指南(2023年)
一、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从2023年9月起,全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全护理)每人每月300元、二档(半护理)每人每月200元、三档(全自理)每人每月50元。特困人员丧葬费用按照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标准执行。 三、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5.家庭消费支出有效证明材料(近半年水、电、气、通讯费等); 6.残疾人应当提供有效《残疾证》; 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银行账号。
来源:南川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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