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方竹论坛

  • 网站客服:023-71423345
  • 合作热线:023-71429345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5483|回复: 2

公民举报有奖!最高10万元以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6-8 14:40:51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6月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依照上位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


其中,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


  •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


  • 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


  • 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


  • 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 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


  • 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


  • 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 其他举报方式。


《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 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网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6-8 15:04:20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感觉奖赏比较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8 22:58:3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感觉奖赏比较少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