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送罚上门”进行约谈
近期,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开展网络预约出租车违规经营及道路货运专项整治,主要整治对象是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平台、网络预约出租车、普货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月19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在南川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到渝ADH2XXX号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经营行政区域是重庆市主城区,存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经核实驾驶员李某在万顺叫车平台接的单,车上乘客也是通过该平台下的单。执法人员联系到平台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目前平台派单系统是自动,暂时无法避免该情况,但是会尽快完善。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条四款“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月26日,一大队联合南川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前往公司所在地永川进行进一步调查,并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对公司进行约谈。负责人表示,针对提出的问题,一定及时整改,并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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