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条消息 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 “重庆房产税试点征收被废止!” 部分朋友信以为真 图源:重庆发布
昨日重庆财政发布了辟谣通知 目前,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正常运行
图源:重庆市财政局
为什么会传出这样的谣言呢? 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什么? 对我们买房影响大吗?
2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其中就包含2011年第247号政府令出台的《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图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看到这大家会不会想 这样看就是被废止了 为什么又说没有废止呢?
因为2017年 重庆第311号政府令对 《办法》《细则》进行了修订 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代替了2011年的房产税试点文件
图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注:废止这两个文件,是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代替,不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予以废止”的规定执行。
本宝这样解释 相信大家都理解了吧
那住房房产税到底是什么呢? 对我们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本宝之前发布过相关的文章 大家看看这些评论就知道 有没有影响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2022年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起征点为25820元/平方米,税线比去年上涨了3714元 2019年:17630元/平方米 2020年:19587元/平方米 2021年:22106元/平方米
看到这个起征点 大家就知道为什么会 对大部分人都没有影响了吧
另外,重庆目前是在部分区域开展 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注: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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