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市农业农村委确定的禁钓区。 7月之后,市民才可以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注意: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禁渔期禁钓 是为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举措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 切勿“顶风”垂钓 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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