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准爸妈、职场打工人速看! 产假/育儿假到底能休多久? 一文讲清,建议收藏! 一起来看!
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重庆女职工产假实际为: 第一、顺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80天=178天; 第二、难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15天+80天=193天; 第三、多胞胎顺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天+80天; 第四、多胞胎难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15”天+80天。 (注:N表示孩子数量)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配图:摄图网500686927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两种方式二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