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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4日,民警接群众举报,在南水路路段有一辆车牌为渝D60***摩托车涉嫌无证驾驶。民警立即在该路段将该车查获。 驾驶员马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马某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5年10月2日18时许,民警接群众举报,在国道243线(天星路段)有一辆蓝色大货车加栏板上路,车牌不详。 接报后,民警在国道243线345公里100米处将车牌为渝DT99**蓝色大货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代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阐述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参数上路的严重危害及后果。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驾驶人代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5年10月2日,民警接群众举报,在南川区水江镇有一辆牌照为渝AN6***的摩托车违规载人。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对涉事车辆进行追踪拦截,在水江古城社区劝导站处将涉事车辆查获。 经查,驾驶员段某驾驶摩托车违规超载1人。民警对段某提出严厉批评,告知段某驾驶摩托车超员行为的危害性,随后对其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正确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守法文明行车。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来源:南川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听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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