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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像一个“负心汉” 匆匆忙忙来了2天就又走了 那对于像小编这样的打工人来说 除开工资 最重要的就是可以“续命”的假期啦 相信大家也是如此 别着急 关于事假、病假、年休假, 还有婚假、产假、育儿假这些假期小知识 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 一文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 提前收藏好 遇事不迷茫!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摄图网:ID-402596488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是否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要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的时间来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图源:重庆交通广播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单位有权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因此实践中,公司为职工在春节前后或其他法定节假日前后统一安排年休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也利于《方案》的实现。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实行包月工资制度,无法确定职工的加班时长和加班工资,但公司能证明包月工资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且该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该基数作为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否则,以全部包月工资作为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30号)的规定,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
具体休假事宜请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婚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图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重庆女职工产假实际为: 第一、顺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80天=178天; 第二、难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15天+80天=193天; 第三、多胞胎顺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天+80天; 第四、多胞胎难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15”天+80天。 (注:N表示孩子数量)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以上两种育儿假不可以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
育儿假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6周岁以下 的孩子,育儿假是否可以叠加使用?
育儿假不可以叠加使用。
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依法领养子女的夫妻,其领养子女年龄未满六周岁,同样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护理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
护理假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重庆独生子女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 10 天的带薪护理假!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当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子女即可申请该假期,护理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哦~
父母条件: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且医院开具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证明。 子女条件:本人为独生子女,且在重庆用人单位就业。

图源:渝北发布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看完这些 是不是对各种假期心里有数多啦 原来打工人的假期福利这么丰富 合理用好这些假期 才能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呀 要是还有啥不清楚的 记得跟单位好好沟通 毕竟开心工作、舒心生活才是王道嘛~ 祝大家该休的假一个都不少 天天都有好心情! 来源:重庆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