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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 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 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国家适时调整 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不能一次性提取职业年金。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教师,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单位为其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原则上与基本养老金同步发放。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随同转移 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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