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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无语!三个少年火烧商场,将其变成“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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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09: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本帖最后由 和谐卫机器猫 于 2024-12-23 09:13 编辑

据湖南消防消息
近日
湖南益阳
南县一商场内
位于三楼垂直升降梯处
一烟雾报警器突然触发警报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接到警报
立刻赶到现场查看情况
工作人员到场发现
为一个陈列画架起火
好在扑救及时
火势并未扩散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311.gif
事发后
经公安民警及消防员调查
该起事故为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因无聊出门找“乐子”所致
据悉,事发时
三人游荡到三楼垂直升降梯
发现此处为一个陈列画架
便徘徊在展示架处
其中一名学生
从口袋中翻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
点燃悬挂的纸张
随后三人乘电梯离开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530.png
火势在他们走后愈演愈烈
伴有较大烟雾
甚至引发现场烟感报警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556.png
所幸周边商铺人员
都有经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
快速反应
并有效地控制住火势
阻止了灾害的发生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622.png
在询问涉事学生点火缘由时他说:“当时看着好像没什么火觉得一会火就会自己熄灭”这般“危险发言”也充分体现出少年们严重匮乏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643.png

事后
画室和商场都表示可以不用赔偿
但需要校方好好对三人进行教育
公安考虑到涉事主体均为学生
且事态得到及时控制
未造成严重后果
最终对少年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711.png
无聊和无知绝不是违法的借口
家长和学校应该加强监管教育为其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近年来因无聊放火“解闷”的案例并不少但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两个月烧车5台,年轻人很“刑”!
2023年4月,陕西西安的罗某驾驶黑色摩托车外出时将路边的停放机动车点燃,逃离现场。同年5月他因无聊又用摩托车后备箱携带大量散装汽油,将一辆满载塑料纸的货车点燃后逃离现场,造成货车严重烧毁,附近停放的三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伤。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810.jpg

事后,西安长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阿消提示
打火机不是玩具火也不能拿来消遣别再把无聊当游戏无论是什么理由玩火玩出事故

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微信图片_20241223090907.jpg

我国法律中对失火罪
有明确的规定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
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微信图片_2024122309104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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