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的张某 因为帮邻居顺手卖了点菜到菜市场 赚了14元钱 但没想到这些菜竟然农残超标 因此要被罚款5万元
因为迟迟没有缴纳罚款 被追加罚款5万元 甚至被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孔亮 当时行政强制处罚的催告书上面,有两个字引起了我非常大的注意,一是获利14元,一是行政罚款共计10万元,这是一个非常鲜明的对比。
14元和10万元的巨大差距 让法官感到有些奇怪 其中有什么隐情? 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原来,事发那天 张某像往常一样准备到镇上的批发市场打工 在路过邻居王大姐家的菜地时 他看到了刚刚成熟的芹菜 王大姐对张某说 要不要带上一点芹菜到批发市场
当事人 张某:那么多(芹菜)在我们本村的农贸市场上是卖不了的,我就把她的芹菜给拿到(镇上)市场上面去卖了。
于是,张某便花了122.5元接手了王大姐的70斤芹菜,然后来到一家蔬菜批发商行,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将芹菜都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也就是说卖了136.5元,转手赚了14元。
当天,百里之外的一家便民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张某卖给商行的芹菜。隔天,该超市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经送检,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批次芹菜检验结论不合格。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孔亮 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启动相应的调查和举证程序,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 张某:当时收到这个处罚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处罚太大了。35公斤的芹菜也才100多块钱,我所得的利润才14块钱,我觉得这处罚太严重了。
一筹莫展的张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因为张某逾期不缴纳罚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他加处5万元罚款,也就是一共要罚10万元。
这起案件看似只是一起简单的行政案件 但从这起案件背后反映出了诸多问题 由一个案件引发的思考 才是更重要的价值所在 张某因为此事也受到了教育 这应该比他缴纳大额罚款,更有意义 市民朋友们觉得这样的裁定怎么样呢? 欢迎来评论区讨论~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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